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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心得]「神學的故事」第六章「俄立根留下令人頭痛的遺產」(一)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921401  --- [ 前言 ]   各位親愛的格友平安,   今天 (20240816 周五 ) 小弟要繼續介紹「神學的故事」 (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 這本書 關於這本書的簡要介紹請參考小弟於 20240526( 日 ) 所發表的 「 [ 讀書心得 ] 「神學的故事」 (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 之開鑼 ( 一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654583 小弟於 20240529( 三 ) 所發表之 : 「 [ 讀書心得 ] 「神學的故事」 (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 之開鑼 ( 二 ) ( 完 ) 」,請參考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662662 小弟於 20240605( 周三 ) 所發表之「 [ 讀書心得 ] 神學的故事第一章 ( 一 ): 以諾斯底主義為中心」,請參考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686058 小弟於 20240608( 六 ) 所發表之 : 「 [ 讀書心得 ] 「神學的故事第一章」 ( 二 )( 完 )( 孟他努及克里索 ) 」,請參考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697416 小弟於 20240609( 日 ) 所發表之 : 「 [ 讀書心得 ] 「神學的故事」第二章 : 使徒後教父之教訓 ( 一 )- 革利免、十二使徒遺訓、伊格那丟」,請參考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699322 小弟於 20240610( 一 ) 所發表之「 [ 讀書心得 ] 「神學的故事」第二章 : 使徒後教父之教訓 ( 二 )( 完 )- 以黑馬牧人書為中心」,請參考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700580 小弟於 20240616( 日 ) 所發表之「 [ 讀書心得 ] 「神學的...

[研經心得]利未記第五章(續「贖罪祭」及「贖愆祭」)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916802  ---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 (20240815 周四 ) 的研經進度是 利未記第五章 ( 續「贖罪祭」及「贖愆祭」 )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 ( 中譯本 ) 及新國際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英譯本 ) 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經工具書只閱讀了尋道本聖經以及 CNV 研讀本聖經這兩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未研讀英文的鹽菁工具書 此外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再參考研經工具書 由於利未記算是聖經當中最枯燥難懂的精眷之一 如有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     1.   第一節說 : 「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譯: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根據摩西的十誡,以色列人不能作假見證。部過這裡更進一步,使見證人有積極做見證的義務,這也與近代的民事訴訟法或是刑事訴訟法常規定對案件事實知悉的人有作證人的義務,否則法院可以加以處罰甚至拘提到法院來作證。   2.   第二節說 :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這一節至少有三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這裡所說的「不潔」是指「儀式上的不潔」 ( 心國際本翻成 ceremonially unclean) 。第二,這裡的「罪」,心國際本翻成 guilty ,似乎比真正的罪 (sin) 要輕微,不過如果根據格主手邊的和合本及新國際本雙語對照聖經的章節名稱,這部分似乎是延續第四章的贖罪祭 (sin offering) ,似乎有點對不太上。第三,本捷說「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一班來說,根據現代刑法的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要罰過失犯,否則刑法 ( 以及相當程度的行政法 ) 是不乏過失犯的...

[研經心得]利未記第三章(「平安祭」)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909144  ---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 (20240813 周二 ) 的研經進度是 利未記第三章 ( 「平安祭」 )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 ( 中譯本 ) 及新國際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英譯本 ) 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經工具書只閱讀了尋道本聖經以及 CNV 研讀本聖經這兩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未研讀英文的鹽菁工具書 此外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再參考研經工具書 由於利未記算是聖經當中最枯燥難懂的精眷之一 如有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     1.   第一節說 : 「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譯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和合本翻成「平安祭」,而新國際本之本文翻成 fellowship offering( 相交祭 ) ,附註則說傳統上翻為 peace offering( 平安祭 ) 。根據解荊家的意見,平安祭是暗指此時在神跟獻計人之間沒有敵意的存在,管見以為就是指獻平安祭的目的不在除罪。此外,解荊家指出平安祭是唯一獻祭者可以將祭肉與其他非獻祭人分享的獻祭種類,由於獻祭者可以將祭肉與其他人 ( 如家人及鄰舍 ) 分享,這可能也解釋為什麼這種獻祭也被翻成「相交祭」 ( 促進獻祭者與其他人的相交 ) 。   2.   承前一節,獻平安祭時可以獻公的或是母的牲畜 ( 參見第一節及第六節 ) ,可是獻燔祭時只能獻公的牲畜 ( 參見第一章 ) ,何以如此 ? 友的解荊家說沒有人知道為何如此,但是也有解荊家長是提出一個答案,認為可能如果是以母的牲畜作為祭物,那麼會影響牲畜群的擴充發展,而以公的牲畜作為寄物對於牲畜群的擴充發展比較沒有影響。   3.   第三至五結說 : 「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 第三節 )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 第四節 ) ...

[讀書心得]「百變211終極瘦身密碼」第一章「減肥十大地雷」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906308  --- [ 前言 ]   小弟近年來體重一直由低轉高 成功減肥後又復胖由低轉高 約一兩個月前 小弟在 PTT 的書板看到有人推介宋晏仁醫生的「科學實證人人適用 : 百變 211 終極瘦身密碼」 ( 原水文化出版 ) 這是一本去年 (2023) 九月出版的新書 才半年就初版九刷 小弟在網路書店看了一下簡介,覺得好像是一本值得一讀的好書 就下手買了   小弟看了大半之後覺得這是一本與眾不同的好書 對各種主要的減肥流派或是理論作出深入淺出的解說 今天傍晚 (20240812 周一 ) 小弟的守護天使米迦勒首席天使長殿下他們強力建議小弟今晚寫一篇本書的介紹 基於小弟與米迦勒殿下他們多年的交情及信賴關係 小弟就照辦了 不過考慮到時間及智慧財產權等因素 所以在本篇文章之中 小弟就簡單的介紹本書 Part 1 第一章「減肥十大地雷,讓你原地踏步」     [ 地雷一 : 與帥哥 / 美女 / 名醫照片一起刊登的減肥秘方可以快速瘦身 ?]   根據作者的經驗 這些秘方吃下去可能排便會變得很順,甚至會拉肚子 也可能會流很多黏答答臭咪咪的汗水 經過老師一提點說這是排毒 於是我們就越來越相信   第一套適用組用完 也許體重貞德剪了一兩公斤 於是加碼買了正式組 這時候肚子也不太拉了、汗也少了 老師說排毒排得差不多了 開始要無油、無糖、無鹽、無肉、無酒、無菸、無咖啡、無面、吳范 每天喝水 6000 CC… 十天下來真能減五至八公斤 但老命也可能去掉半條 根據作者現在對肥胖醫學的理解 這種沒有科學根據的做法也許一十有效 但絕對無法持久 很快就會復胖   作者又舉一個美國電視節目「減肥達人」為例 還蠻有趣的 意者請讀原書 !   [ 地雷二 : 少量多餐可以瘦 ?]   這個誤會算是個老雷了 在減重領域 許多研究顯示少量多餐完全沒有優勢 而且對於易發胖的人而言 少量通常很...

[坎培拉宮常委會公告]關於中華民國國會改革法案之違憲審查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889526  --- 緣今年 ( 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2024 年,下同 )5 月 28 日,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多項增修 ( 以下簡稱「中華民國國會改革法案」或「國會改革法案」 ) ,該項國會改革法案於同年 6 月 24 日經中華民國總統賴清德先生公布。該項國會改革法案公布後,包括總統賴清德先生、監察院等單位向司法院憲法法庭申請違憲審查,要求宣告系爭國會改革法院違憲無效,且要求憲法法庭在正式宣告國會改革法案違憲無效前,先以裁定暫停國會改革法案之適用。司法院憲法法庭遂於 7 月 19 日以裁定暫停絕大多數國會改革法案之適用,並於 8 月 6 日 ( 周二 ) 進行該案之言詞辯論。   司法院憲法法庭 7 月 19 日暫停國會改革法案適用之裁定及 8 月 6 日之言詞辯論程序引發中外輿論譁然。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 聖靈陛下遂於 8 月 7 日晚上七點半至八時許,及 8 月 8 日八點至八點二十分兩度召開坎培拉宮至高議會常委會 ( 以下簡稱「常委會」 ) 討論因應之策。經兩度開會,常委會之諸位常委陛下及殿下就 中華民國國會改革法案之違憲審查乙案達成共識,並委由 聖靈陛下將常委會決議發布常委會公告 :   司法院憲法法庭在針對國會改革法案進行違憲審查時,應秉持中立客觀之態度,依照符合我國目前國情之憲法理論如法治國原則及權力之分立及制衡等原則進行。審查時尤須需考慮無知之幕之法則 (pRINCIPLE OF vEIL OF IGNORANCE) ,亦即在設計政治及法律制度時,設計者應先假設自己不知道將來自己處於何種政治及社會地位。也只有當無知之幕存在時,政治及法律制度之設計者才能以公正客觀的態度進行未來政治及法律制度之設計,因為無知之幕之存在可以除去制度設計者出於既得利益之考量。 以上常委會決議如有不足之處,聖靈陛下得隨時召開常委會或以神諭補充修正之。     簽署人: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40808( 四 )9:30 PM ( 台北 DELL 電腦時間 )(...

[研經心得]創世記第四十八章(「瑪拿西與以法蓮」)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888380  --- [ 謹以本文慶祝今天的父親節及後天 (20240810) 的七夕情人節 ]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 (20240808 周四 ) 的研經進度是 創世記第四十八章 ( 「瑪拿西與以法蓮」 )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 ( 中譯本 ) 及新國際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英譯本 ) 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經工具書只閱讀了尋道本聖經以及 CNV 研讀本聖經這兩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未研讀英文的鹽菁工具書 此外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再參考研經工具書 如有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     1.   第三至四節說 : 「 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 神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與我, ( 第三節 ) 對我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民,又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永遠為業。』 ( 第四節 ) 」。第三節提到的路斯就是伯特利 ( 參見第二十八章及三十五章 ) 。而第四節神隊雅各的祝福只有對以色列的三位族長 ( 亦即亞伯拉罕、以撒及雅各 ) 說過。   2.   第五節說 : 「我未到埃及見你之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正如流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 」這裡雅各認養約瑟的兩個兒子瑪拿西及以法蓮作他的兒子。根據解荊家的通說,在古代的中東,認養 ( 孫子作 ) 兒子是很普遍的行為,特別是為了作遺產的分配的目的。這裡雅各認養約瑟的兩個兒子作他的兒子,就可以藉此讓約瑟得到如同長子一樣兩份的產業。 ( 參見第二十二節 )   3.   第十四節說 : 「以色列伸出右手來,按在以法蓮的頭上〈以法蓮乃是次子〉,又剪搭過左手來,按在瑪拿西的頭上〈瑪拿西原是長子〉。 」第十七至二十傑說 : 「約瑟見他父親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就不喜悅,便提起他父親的手,要從以法蓮頭上挪到瑪拿西的頭上。 ( 第十七節 ) 約瑟對他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本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 ( 第十八...

[研經心得]創世記第四十六章(「雅各全家下埃及」)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882353  ---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 (20240806 周二 ) 的研經進度是 創世記第四十六章 ( 「雅各全家下埃及」 )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 ( 中譯本 ) 及新國際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英譯本 ) 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經工具書只閱讀了尋道本聖經以及 CNV 研讀本聖經這兩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未研讀英文的鹽菁工具書 此外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再參考研經工具書 如有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     1.   第一至四節說 : 「 以色列帶著一切所有的,起身來到別是巴,就獻祭給他父親以撒的 神。 ( 第一節 ) 夜間, 神在異象中對以色列說:「雅各!雅各!」他說:「我在這裡。」 ( 第二節 )  神說:「我是 神,就是你父親的 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 ( 第三節 ) 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必給你送終【原文是將手按在你的眼睛上】。」 ( 第四節 ) 這四節有好幾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別是巴是神給亞伯拉罕、以撒以及雅各的應許之地的南部邊界,也是他們對神獻祭的重要地方。再來,亞伯拉罕、以撒以及雅各這些族長似乎都身兼先知的地位,神會以夢境或其他方式對他們顯現並反覆重申 神隊它們的應許。第三, 神隊雅各是以雅各父親的神自稱,而非直接以雅各 ( 或你 ) 的神來自稱。最後,第四節說的「約瑟必給你送終」,新國際本翻成 And Joseph’s own hand will close your eyes. ,是「約瑟的手會合起你的眼睛」的意思,跟和合本的譯註近似但有微妙的區別。   2.   第十五節說 : 「這是利亞在巴旦 ‧ 亞蘭給雅各所生的兒子,還有女兒底拿。兒孫共三十三人。 」第十八節說 : 「這是拉班給他女兒利亞的婢女悉帕從雅各所生的兒孫,共有十六人。」由這裡我們可以觀察到一個規律,就是主母的婢女替雅各生的兒孫大約是主母替雅各所生的兒孫數目的一半 ( 另餐第二十二節、第二十五節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