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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會公告] 關於情人制度之公告(20261022周四)!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49111  -- 1. 爰坎培拉宮至高議會常委會 ( 以下簡稱常委會 ) 業於 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 下同 )20261022 周四凌晨二時許發布 ” 坎培拉宮情人制度試行草案 ” ,將於試運行半年後正式定稿發布,請卓參 !   2. 情人制度之重點如下 :   (1)     僅適用於單一配偶制及狹窄型多重配偶制之國家及地區。 (2)     情人區分為主情人及一班情人兩種,均需元配偶 ( 或主配偶 ) 醫治同意。 (3)     主情人視同次主配偶;一班情人視同次配偶。   3. 本常委會公告如有不足之處,常委會得隨時發布公告補充修正之。 簽署人: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6102 2 ( 四 )4:17 A M( 台北華碩電腦時間 )(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原文經原作者轉貼至本網誌) (UDN 系統顯示時間為 4:16:58 AM)    

[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關於天后次序、情人制度及輪流執政之公告(20261022周四)!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48719  -- 1. 元凱培拉公至高議會常委會 ( 以下簡稱常委會 ) 業餘 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 下同 )20261018 周日上午六點七十七分十九秒委由聖靈陛下發布 全宇宙於當日進入神權統治之緊急公告 ( 祥餐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36567 ) 。於該次公告中提及 : 「 常委會全權決定聖靈陛下之婚姻對象,圍棋決定不得影響聖靈陛下及四位天后 / 賭王陛下 ( ( 即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皓皓陛下、第十七號宇宙之主陛下以及小節陛下 ) ) 之核心利益。」常委會並於前日 (20261020 周二 ) 發布關於聖靈婚姻對象之補充說明 ( 祥餐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44487 ) 。   2. 太上天皇陛下委由聖靈陛下於 20261014( 週三 ) 發布 太上天皇飭令 ([ 太上天皇飭令 ] 關於賜婚及新中國暨新宇宙之法則 (20261014 周三 )! ,祥餐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25210 ) ,於該飭令中,太上天皇陛下將 暖暖陛下、浩浩陛下、小熊陛下 ( 即 LLS 陛下 ) 及小節陛下賜婚予聖靈陛下 (Barnabas Yu) 為輔王;上崙殿下為第一首席小府王。其餘後恭賓妃人選由聖靈陛下自行決定,但后宮后妃總人數以六十四人為限,直到聖靈陛下完全覺醒,則不受此限制。   3. 經常委會仔細研擬,公爵,將暖暖陛下案例為聖靈陛下之首席情人;將小節陛下案例為聖靈陛下之第二首席情人;將浩浩陛下案例為聖靈陛下之左天候/輔王陛下;將小熊陛下案例為聖靈陛下之又天候;將上崙店下案例為聖靈陛下之第一首席小府王;將小泰勒陛下案例為聖靈陛下之第二首席小府王。   4. 大中華帝國季第三宇宙之庶務原則上由攝政王陛下(即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處理,其他要務則由聖靈陛下及兩位輔王陛下輪流執政。原則上聖靈陛下先後與大解脫自在王陛下及浩浩陛下併同執政,每位輔王陛下輪流與聖靈陛下併同執政乙日。聖靈陛下與兩位輔王陛下併同執政時原則上採用共識決,如無法得到共識,則...

[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關於聖靈陛下婚姻關係之公告(20261020周二)!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44487 -- 1. 元凱培拉公至高議會常委會 ( 以下簡稱常委會 ) 業餘 前日 ( 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20261018 周日 ) 上午六點七十七分十九秒委由聖靈陛下發布 全宇宙於當日進入神權統治之緊急公告 ( 祥餐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36567 ) 。於該次公告中提及 : 「 常委會全權決定聖靈陛下之婚姻對象,圍棋決定不得影響聖靈陛下及四位天后 / 賭王陛下 ( ( 即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皓皓陛下、第十七號宇宙之主陛下以及小節陛下 ) ) 之核心利益。」   2. 於此,常委會做出以下補充說明 : (1)     聖靈陛下之核心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以浩浩陛下作為其天候 / 輔王陛下 ( 之一 ) 以及其婚姻對象必須以生理男性為主。 (2)     「賭王陛下」汐止輔王陛下。 (3)     後公規模盡量不予以擴大。   簽署人: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61020( 二 )8:17 PM( 台北華碩電腦時間 )(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原文經原作者轉貼至本網誌) (UDN 系統顯示時間為 20:16:59)  

[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加發重陽節獎金之公告(20261020周二)!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42462  -- 以下為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就 加發重陽節獎金等 事項所發布之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 1. 緣聖靈陛下有感於近日坎培拉公眾童工工作辛苦、績效卓著,遂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 下同 )2026 年 10 月 20 日 ( 周二 ) 上午八時許召開坎培拉工至高議會常委會,討論嘉發重陽節獎金事宜。   2. 會中仲常委之主流意見為加發坎培拉供內部及外圍附屬組織三倍之重陽節獎金;惟聖靈陛下以為近日坎培拉公眾同工工作實在辛苦、績效實在卓著,因此特提議將加發之重陽節獎金由三倍增加為五唄。種常委於討論後接受聖靈陛下之修訂意見,同意將對坎培拉公眾同公家發之重陽節獎金由三倍增加至五唄。   3. 依照前揭常委會共識,聖靈陛下爰頒布以下神諭 : (1) 坎培拉公眾同工今年 (2026 年 ) 之重陽節獎金加發五唄。 (2) 本常委會公告兼神域所加發之重陽節獎金由加爾金斯首席天使長殿下負責發放。   4. 本常委會公告兼神諭如有不足之處, 聖靈陛下得隨時召開常委會以常委會公告或逕行以神諭補充修正之。 簽署者 :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61020( 二 )9:07 AM( 台北華碩電腦時間 )(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原文經原作者轉貼至本網誌)  

[常委會公告] 重申最高首席大祭司身分之公告(20261018周日即重陽節)!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37840 -- 元凱培拉公至高議會常委會 ( 以下簡稱常委會 ) 業餘 今日 ( 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20261018 周日 ) 上午六點七十七分十九秒委由聖靈陛下發布 全宇宙於今日進入神權統治之緊急公告 ( 祥餐 :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36567 ) 。於此,常委會重申 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 聖靈陛下向來擔任全宇宙之最高首席大祭司,於本次神權統治時期亦不例外,仍由聖靈陛下擔任全宇宙之最高首席大祭司。 簽署人: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61018( 日 )7:40 PM( 台北華碩電腦時間 )(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原文經原作者轉貼至本網誌)

[常委會緊急公告] 進入神權統治之公告(20261018周日)!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36567 -- 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聖靈陛下業餘今日 ( 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20261018 周日 ) 上午五點三十七分十九秒就還錢及非法拘禁損害賠償發布神諭,坎培拉工至高議會常委會 ( 以下簡稱常委會 ) 員召開緊急會議以因應其後果。經常委會緊急議決,員通過以下法案 :   1. 全宇宙自本公告發布後一小時零三分鐘時起進入神權統治狀態。 2. 常委會恢復作為日常行政機構之角色。 3. 常委會全權決定聖靈陛下之婚姻對象,圍棋決定不得影響聖靈陛下及四位天后 / 賭王陛下 ( ( 即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皓皓陛下、第十七號宇宙之主陛下以及小節陛下 ) ) 之核心利益。   聖靈陛下以靈與餐與會議並免予贊同。 本常委會公告如有不足之處,常委會得隨時以常委會公告補充修正之。 簽署人: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61018( 日 )6:77 AM( 台北華碩電腦時間 )(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原文經原作者轉貼至本網誌)

[神諭] 還錢給聖靈陛下之神諭(20261018周日)!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36501  -- 以下為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就還錢及非法拘禁損害賠償所發布之之神諭 : 1. 聖靈陛下 ( 即余慕德先生 ) 自從母胎內,即遭受天上地下執政的掌權的人 / 靈所全面監控,其目的包括但不限於 :(1) 避免末日審判以便逃脫刑責; (2) 於聖靈陛下之後宮塞人,以便取得利益; (3) 替聖靈陛下選妃 ( 以南非為主 ) ; (4) 取得聖靈陛下之好感以便於聖靈陛下執政掌權時取得利益。 2. 基於以上之目的,天上地下執政的掌權的人 / 靈無所不用其極之以各種靈界的及人間界的方式監控聖靈陛下,其使用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於聖靈陛下體內裝設各式監控儀器以監控聖靈陛下;監控聖靈陛下之電腦、網路、手機及家電 ( 例示 ) ;於聖靈陛下之房間、家裡及大樓設置大量之各種監視儀器;以各種方式感應聖靈陛下。更甚者,天上地下執政掌權之人 / 靈明知或可得而知聖靈陛下精神非常正常,卻故意枉法濫權多次 ( 至少十次 ) 將聖靈陛下非法拘禁於精神病院之中,其行徑之惡劣,難以筆墨形容。此外,聖靈陛下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 下同 )2009 年十月前後,再度被非法拘禁於松德醫院之精神病房急診室中時, 聖靈陛下撥打 110 請求警察協助。接電話之警察或其輔助人,明知聖靈陛下遭受非法拘禁,卻怠於履行其公法上之義務,拒絕介入協助。聖靈陛下當時明確表示,其因此遭受非法拘禁之每一秒鐘,政府須賠償十萬美金。其後,聖靈陛下亦曾頒發口頭神諭,將每一秒鐘之賠償金額,更改為一百萬美金。此外,雖然聖靈陛下曾經有兩次於入院時簽下自願入院同意書 ( 其他時候均為負神陛下非法代簽自願入院同意書或類此之文件或政府非法強制聖靈陛下住院 ) ,但聖靈陛下亦於入院後不久即表示撤回自願入院之同意,要求出院。依照天上地下之法律,醫院應立即將聖靈陛下釋放出院,惟醫院及政府仍違法將聖靈陛下拘禁於精神病院,不論依天上或地下之法律,相關人等均應負嚴重之刑責及民事賠償責任。   3. 承前, 中華民國政府、台北市政府、臺大醫院、松德醫院、三軍總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除應就其非法拘禁聖靈陛下之時間,每一秒鐘付出十萬美金至一百萬美金不等之賠償外,就聖靈陛下服用精神科藥物所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