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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神諭] 關於建立大中華帝國(大中華聯邦)、輪流執政及修訂元老院代表人數之聯合神諭(20261014周三)!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25579  -- 以下為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父神陛下關於 建立大中華帝國 ( 又名大中華聯邦 ) 、輪流執政及修訂元老院代表人數之聯合神諭之聯合神諭 :   1. 聖靈陛下、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父神陛下業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 下同 )2022 年三月七日 ( 周一 ) 以聯合神諭建立大中華聯邦及地球邦聯。由於原神諭內容有修訂之必要 ( 詳後 ) ,因此聖靈陛下於今日 (2026 年 10 月 14 日周三 ) 上午十點二十五分至十點四十分召開坎培拉宮至高議會常委會 ( 以下簡稱常委會 ) 討論修訂先前之聯合神諭。修訂之內容主要有三點,分別為大中華帝國之建立、輪流執政、以及大中華帝國元老院代表人數之修正。經會議討論,通過聖靈陛下提議之聯合神諭,其內容如下 :   2. 建立大中華帝國 ( 原名為大中華聯邦,如今大中華聯邦仍可做為大中華帝國之別稱 ) ,其構成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台灣、香港、澳門、西藏、及新疆。原構成員之新加坡退出大中華帝國。   3. 大中華帝國之皇帝原則上為終身制,但得提前遜位。第一任中華帝國之皇帝經推舉,由聖靈陛下當選,聖靈陛下並兼任首席大祭司。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兼任攝政王陛下。 Ben L 殿下擔任一字並肩王兼任安樂王陛下。   4. 大中華帝國之庶務原則上由攝政王陛下處理,其他要務則由聖靈陛下及四位輔王陛下輪流執政。原則上聖靈陛下先後與大解脫自在王陛下、暖暖陛下、浩浩陛下及小節陛下併同執政,每位輔王陛下輪流與聖靈陛下併同執政乙日。聖靈陛下與四位輔王陛下併同執政時原則上採用共識決,如無法得到共識,則由聖靈陛下與四位輔王陛下共同投票決定,聖靈陛下與輪值之輔王陛下各有兩票,其餘之輔王陛下各有一票。如果可否同數十,聖靈陛下得做出關鍵性的一票。   5. 關於大中華帝國之元老院,依照先前之聯合神諭,大中華聯邦之七個構成員各指派十位元老院代表。由於新加坡退出大中華聯邦,中華帝國只剩下六位構成員,元老院代表人數修訂為每位構成員德指派十四位元老院代表,但考慮到人口及面積,澳門僅德指派...

[太上天皇飭令] 關於賜婚及新中國暨新宇宙之法則(20261014周三)!

本文之元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25210 -- 以下為太上天皇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 下同 )2026 年 9 月 17 日周四晚上八點五十一分前後所發布之飭令 ( 經聖靈陛下微服修訂 ):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 余為已退未知太上天皇,惟仍擁有諮議權及最後三道煌命,其權限得推翻現任皇帝之煌另,為其可為元老院七十四席 ( 即元老院全體總額之九成 ) 所推翻。   一、   賜婚令 今日,退位天皇第一道令諭為賜婚令。 1. 將魔女碗碗賜婚 / 配婚予太上天皇,賜酒席。 2. 將暖暖陛下、浩浩陛下、小熊陛下 ( 即 LLS 陛下 ) 即小節陛下賜婚予聖靈陛下 (Barnabas Yu) 為輔王;上崙殿下為第一首席小府王。其餘後恭賓妃人選由聖靈陛下自行決定,但后宮后妃總人數以六十四人為限,直到聖靈陛下完全覺醒,則不受此限制。   二、 新中國暨新宇宙制度之原則 今日,退位天皇第二道諭令為 新中國暨新宇宙制度之原則 : (一)   原則上,維持靈界及人間界雙軌制,由靈界掌握 / 控人間屆,君權神授之法則不變。惟在繁盛共居土 / 聖俗共居土,人間界的人民不需要接受靈界坎培拉功德的指揮投票。如人間選王者之結果與坎培拉工令諭不同,則坎培拉工決議者應負共同責任 ( 有異議提出並載明於會議紀錄者不在此限 ) 。此外,允許靈界者退出靈界,依據體狀況收回其法術。 (二)   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應聯合為中華民國聯邦,內有台灣 ( 澎湖金門馬祖 ) 、新疆、西藏、澳門、香港五區 ( 或五自治邦 ) 。統治結構可分為上議院及下議院。上議院台灣必須擁有百分之四十以上之席次。台灣、新疆、西藏、澳門及香港共有上議院百分之七十之投票權。下議院之席次依照人民人口數決定。此外,台灣擁有軍權、外交及家事事件之獨立權力。     簽署者: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Der Heilige Vater 20261014( 三 )8:53 AM( 台北華碩電腦時間,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原文鯨魚作者轉貼至本...

[機密][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關於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及幹事會2026年第四季之職務津貼等事項

20261014( 三 )6:09 AM-6:31 PM( 初稿 )-6:35 AM( 修訂一版 )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25113  -- 以下為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就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及幹事會成員應收受之職務津貼等事項所發布之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 1. 緣聖靈陛下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 ( 下同 )2016 年年初以神諭設立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並於 2017 年以神諭設立皇家大婚籌備幹事會 ( 關於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及幹事會,請參考 20210221 周日發布之「 ( 修訂版 )[ 密 ][ 神諭 ] 聖靈陛下關於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改組及相關事項之神諭」,網址為 : http://blog.udn.com/barnabas/156660443) ,其後亦對其發布多次相關神諭, 並於2021 年9 月17 日發布神諭,訂定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 及幹事會成員應收受之職務津貼標準 ( 詳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67871244 ) 。 2. 依前揭神諭,不論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幹事會及執委會是否業因第一次皇家大婚 ( 羔羊婚禮 ) 舉辦完畢而解散,其成員之職務津貼均可領取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其後是否繼續發放職務津貼以及發放標準,另以神諭定之。 3. 聖靈陛下於 2023 年 2 月 13 日 ( 周一 ) 下午三時許召開坎培拉宮 ( 即 聖靈陛下之居所 ) 至高議會常委會 ( 以下簡稱「常委會」 ) ,討論 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 及幹事會成員應收受之職務津貼等事項。其後,聖靈陛下並依前揭常委會共識,頒布以下神諭 : (1)     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委員、皇家大婚籌備幹事會成員及執委會成員 2023 年之職務津貼 數額同前揭 2021 年 9 月 17 日之神諭。 (2)     不論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幹事會及執委會是否業因第一次皇家大婚 ( 羔羊婚禮 ) 舉辦完畢而解散,其成員之職務津貼均可領取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其後是否繼續發放職務津貼以及發放標準,另以神諭定之。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