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心得]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拿單斥責大衛」)
本文原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0355365 --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 (20240229 周四 ) 的研經進度是 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 ( 「拿單斥責大衛」 )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及新國際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經工具書只閱讀了兩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分別是尋道本聖經以及 CNV 研讀本聖經 並未研讀英文的參考資料 此外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參考研經工具書 如有錯漏之處 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 1. 第一至四節說 : 「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 第一節 ) 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 第二節 ) 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 第三節 ) 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 第四節 ) 」。這四節提供了本章的背景,是個很好的比喻。 2. 第五、六節說 : 「 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 第五節 ) 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 第六節 ) 。」這兩節有幾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大衛是在不知道她就是比喻中的富戶的情形下,出於正義感宣判富戶應該處以賠償四倍甚至死刑,可見比喻良好的效果 ( 如果拿單不使用比喻而直接宣判大衛犯罪應該受到懲罰,效過可能就差多了,大衛甚至可能會老羞成怒 !) 。第二,根據摩西五經,竊盜別人的羊應該賠償四倍,這應該是大衛說要賠償四倍的背景。第三,有解荊家認為大衛因此會桑師四個兒子,而事實上大衛也確實是死了四個兒子。 3. 第七至十傑說 : 「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 ─ 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 第七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