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精心得]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罪、信心、本分」、「十個被治好的痲瘋病人」及「神國的來臨」)

 本文支援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295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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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710周四)的研經進度是路加福音第十七章(「罪、信心、本分」、「十個被治好的痲瘋病人」及「神國的來臨」)

本章有三十七節

長度中等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部分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精工具書只參考了CNV研讀本聖經(也因此間接讀到一點聖經新譯本這個較新的中文譯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未參考研經工具書(憶及連CNV研讀本聖經都未參考)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節至六節說:「耶穌又對門徒說:「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第一節)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第二節)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第三節)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第四節) 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第五節) 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裡』,它也必聽從你們。(第六節)」這六節經文,至少有幾件事情值得一提。 首先,第一節所說的「絆倒人的事」新國際本翻成things that cause people to sin,也就是使人犯罪的事,新譯本亦同,值得注意。第二,第三節前段說「你們要謹慎」,就是提醒他的門徒不要絆倒其他人,使其他人犯罪。第三,第四節雖然只提到七次回轉七次饒恕,但通說見解是饒恕部限於一天七次。第四,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可見對使徒來說,一天(至少)要饒恕得罪他們的人七次他們覺得必須要有很大或者更多的信心才做得到。但是從第六節來看,耶穌基督教導他的門徒即使他們的信心微小,跟芥菜種一樣,只要他們信心的對象正確(無限的上帝),即使一開始信心微小,也會有很大的果效。

 

2.  第十一節至十九節說:「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馬利亞和加利利。(第十一節) 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遠遠地站著,(第十二節) 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吧!」(第十三節)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第十四節) 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 神,(第十五節) 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馬利亞人。(第十六節)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裡呢?(地十七節) 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 神嗎?」(第十八節) 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地十九節)。這九節經文有好幾件事情值得一提,但考慮時間因素就講兩點。第一,從第十四節來看,這些長大痲瘋的病人在去找祭司之前,他們的痲瘋病還沒好,但是他們還是依照耶穌的吩咐去找祭司查看他們的身體,所以他們之所以痊癒是因為他們對耶穌的信心(參見地十九節)!第二,這十位長大痲瘋而被耶穌治癒的病人中,只有一位病人回來感謝耶穌及龜榮耀給神,他就是位外族人(撒馬利亞人),再參考耶穌基督對撒馬利亞的婦人講道(約翰福音第四章)及好心的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可見耶穌基督對外幫人的愛心與肯定。

 

3.  第二十、二十一節說:法利賽人問:「 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 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第二十節) 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 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譯中間)。」(第二十一節)。從這兩節來看,神的國的一個重要面向可能是在人的心中,與具體可見的天堂(有基督徒主張是第三層天)之間的關係如何?值得思考。

 

4.  第二十二至二十五結說:「他又對門徒說:「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第二十二節) 人將要對你們說:『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你們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隨他們!(第二十三節) 因為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第二十四節) 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第二十五節)」這四節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根據第二十四節,耶穌基督的在林是在眾人面前發生的,並非只有一小搓人看見或是得知。第二,根據第二十五節,在林的耶穌基督也必須受許多苦,甚至曾經被氣絕,與一班基督徒觀念裡在林的耶穌基督是榮耀的彌賽亞(顯然也有很多經文支持),如何調和?值得思考。

 

5.  第三十七節說:「門徒說:「主啊,在哪裡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本節中耶穌說「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和解?有解經家指出,耶穌的意思可能是靈性的敗壞(失手)會引起 神的審判(英的聚集)。。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周四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710()3:36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支時間)

 

:Barnabas Yu/余慕德


留言

  1. 各位格友好:

    本心得第4點最後增加: 一個調和的可能性是,耶穌說「他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這裡的「他」,耶穌是指他本人(這次道成肉身成歷史上的耶穌)而非指未來在林的他。

    另,第1點引用的經文(17:1)應該是:「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原文不小心漏掉「絆倒人的事」,特此補充,謝謝!

    祝大家平安健康
    夜晚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巴拿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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