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精心得]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猶大約定出賣耶穌」、「最後的晚餐」、「耶穌在橄欖山上禱告」及「耶穌被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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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715周二)的研經進度是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猶大約定出賣耶穌」、「最後的晚餐」、「耶穌在橄欖山上禱告」及「耶穌被捕」等)
本章有七十一節
算是蠻長的了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部分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精工具書只參考了CNV研讀本聖經(也因此間接讀到一點聖經新譯本這個較新的中文譯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未參考研經工具書(憶及連CNV研讀本聖經都未參考)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節至四節說:「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第一節) 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第二節) 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第三節) 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第四節)」這四節經文,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關於除酵節與逾越節,嚴格來說,是兩個相鄰但是不同的節日,不過到了耶穌的時代,這兩個節日已經混為一談了。第四,有解經家引用第四節(到第六節),點出釋迦略人猶大主動去找猶太人的掌權者出賣耶穌,而非猶太人的掌權者主動去找猶大讓他出賣耶穌,可見灑但入了他(猶大)的心的果效!
2. 第二十節至二十二節說:「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第二十節) 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第二十一節)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第二十二節)」。這三節至少有四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關於
神會與猶太人另立新約,參見耶利米蘇第三十一章。第二, 耶穌基督是用他的寶血來歷新約(用葡萄酒來象徵)。第三,對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說,在吃逾越節晚餐時,葡萄酒是必備之物,甚至有窮人基金提供葡萄酒讓窮人在吃逾越節晚餐時有葡萄酒可以呵。最後,雖然猶大出賣耶穌駛經上的預言實現,但並不因此減輕或是免除他出賣自己的老師的責任。
3. 第二十八至三十節說:「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第二十八節)
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第二十九節) 叫你們在我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第三十節)」這三節經文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第二十八節說「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這裡耶穌基督用「磨煉」(trials)形容他這次到成肉身的生活,因此耶穌基督不只是他上十字架所受到的酷刑是磨練,他整個道成肉身的生活都可以說充滿著磨練,而他的門徒,特別是十二使徒,是他在這些磨練中的夥伴,可以說患難與共;可能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耶穌基督把國賜給他們(第二十九節)。第二,耶穌基督使他的使徒將來在神國中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這裡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十二使徒將來只是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如第三十節的表面文藝),那除了以色列十二支派以外的列國列邦是由誰誰審判呢?
4. 第三十六至三十八節說:「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第三十六節) 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第三十七節) 他們說:「主啊,請看!這裡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第三十八節)」這三節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耶穌基督跟他的門徒說「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根據部分解經家的看法,可能並不是真的叫他的門徒去買刀,而是要讓他的門徒知道它們的處境即將與過去不同,已經不會再大受歡迎,而是會面臨壓迫。第二,第三十八節中耶穌之所以說「夠了」,有解經家指出,可能不是指兩把刀已經夠了,而是怒其不爭,對門徒沒聽出他的真意感到不滿,所以讓他的門徒不要再繼續說下去了。
5. 第三十九至四十四節說:「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他。(第三十九節) 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第四十節) 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跪下禱告,(第四十一節) 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第四十二節) 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第四十三節)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第四十四結)」關於這六節經文,至少有以下幾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第四十一節提到耶穌跪下禱告。從福音書中的記載,我們可以發現耶穌當時的以色列百姓禱告通常是站著禱告,且常常是舉目向天的禱告。這裡耶穌跪下禱告,可能是因為耶穌即將上十字架,需要與神有更深的團契。第二,耶穌對
神禱告說若 神願意,就把這杯挪去,但不要成就他的意思,而是成就 神的意思。這裡之所以耶穌基督會禱告求 神把杯挪去,是因為他知道上十字架以及承受 神刑罰(離棄)的痛苦有多大,而他既然有完全的人性,所以會希望 神把這苦杯挪去是符合人性的。可是由於耶穌有完全的神性,知道他倒成肉身的使命,所以他也說是否挪去苦背要看神的意思而定。第三,根據新國際本的附註,有些早期的抄本沒有第四十三及四十四節。第四,從第四十三節提到有一位天使(而非 神本身)從天上顯現加添耶穌的力量,可見天使的重要性以及使命的多元。
6. 第四十七、四十八節說:「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二個門徒裡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他親嘴。(第四十七節) 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第四十巴結)」在耶穌的時代,以色列人經常用親嘴來彼此問安,而在這裡猶大用親嘴當暗號出賣人子(耶穌基督),實在是非常的諷刺!
7. 第六十六至七十一節說:「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裡,(第六十六節) 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第六十七節) 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第六十巴結) 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 神權能的右邊。」(第六十九節) 他們都說:「這樣,你是 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第七十節) 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他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第七十一節)」這六節經文至少有三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以色列當時是有公會的,似乎相當於現在的地方自治議會。第二,耶穌說「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 神權能的右邊」,關於耶穌基督復活後坐在
神全能的右邊,希伯來書也提到好幾次。最後,關於第七十節所說的「 神的兒子」,對以色列人來說可能有兩層意義,一層意義是指人間的君王領袖(a son of God),另一層意思則可能只彌賽亞(the Son of God)。由於耶穌這裡使用的是第二層意思(用釘冠詞而非部定冠詞),因此被公會認定犯下褻瀆罪。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周二夜晚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715(二)7:00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支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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