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關於廢止后宮只置二天后後之配套措施及大婚委員會之任務(20260104周日)

本文之原出處請參考: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495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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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聖靈陛下廢止后宮、只置二天後后之配套措施及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及幹事會、執委會)之任務,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獲得坎培拉宮至高議會常委會(以下簡稱「常委會」)之授權,頒布以下之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1.  緣聖靈陛下原有五位準天后(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浩浩陛下、第十七號宇宙之主祕下、小節陛下及小泰勒陛下),聖靈陛下、五位準天后及其餘外人間有錯綜複雜之主奴關係,導致靈界及人間界之至高權柄之行使陷入混亂。其後,經過前述眾人之磋商及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補償,浩浩陛下成為第十七號宇宙之主祕下及小節陛下之主人,其餘眾人間之主奴關係皆解除,靈界及人間界至高權柄之行使較為正常,但仍有混亂之現象。為求第十七號宇宙之主祕下及小節陛下身為浩浩陛下奴隸之身分解除,以使靈界及人間界至高權柄之行使能完全恢復正常,聖靈陛下與浩浩陛下進行磋商。浩浩陛下提出解除第十七號宇宙之主祕下及小節陛下奴隸身分之條件為聖靈陛下必須廢除后宮,只置他一位天后,在人間界也只能取他、他的分身或化身為配偶。經大解脫自王如來陛下介入協商,浩浩陛下同意將條件修改為聖靈陛下在靈界必須廢除后宮,只置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他兩位天后,在人間界也只能取他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本尊、分身或化身為配偶。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浩浩陛下保證其本尊會在靈界與聖靈陛下成親,在人間界也會由其本尊或是一位上上品的分身或是化身與聖靈陛下成親。如果在本神諭頒布三年內,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浩浩陛下尚未由其本尊或是一位上上品的分身或是化身與聖靈陛下在人間界成親,聖靈陛下得自由與他人成親。(祥餐20260103周六之神諭)

 

2.  由於聖靈陛下之后宮解散只置二天後,必須有配套措施,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幹事匯集執委會之任務亦應有所調整,因此聖靈陛下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下同)202614(周日)下午兩點半至兩點五十五分召開常委會,討論前述事宜。聖靈陛下元依照常委會之共識,頒布以下之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1) 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幹事會、及執委會應安排浩浩陛下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本尊、分身及化身(以男性為主)與聖靈陛下有見面、約會及交往之機會,並於交往後促成訂婚及結婚。假如聖靈陛下在人間界結婚之對象並非浩浩陛下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本尊,而是其分身或化身,則該分身或化身在坎培拉宮取得天飛之地位。

(2) 由於聖靈陛下有兩位天后(即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浩浩陛下),因此在人間界宜有兩位()配偶,(但可先與一位配偶成親),由於人間界目前仍以單一配偶制及異性婚姻制為主流,因此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幹事會、及執委會仍需持續推動同性婚姻制及多重配偶制,惟所推動之多重配偶制最少只需允許三位配偶共同組成家庭即可,不須推動六七位配偶共同組成家庭。

 

3. 關於解散后宮只置兩天後等相關事宜,如有未盡事宜,聖靈陛下得隨時召開常委會以常委會公告或以神諭補充修正之。

 

 

簽署者: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60104()3:3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支時間,原文經原作者轉貼至本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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