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心得] 以西結書第四十八章(「分地」及「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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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225周二)的研經進度是以西結書第四十八章(「分地」及「城門」)
這也是以西結書最後一章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只閱讀了尋到本聖經、CNV研讀本聖經以及串珠註釋本聖經這三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沒有閱讀其他的中、英文研經工具書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再參考研經工具書
如有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本章前二十九節是在講分地。值得一提的是,這裡面分成十五份(有解經家有不同之看法,例如認為只有分成十三分者),除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分成十三分(約瑟支派又分成馬拿西及以法連兩個支派各取一份)之外,又分成祭司的一份(包括耶和華的聖地,參見第九至十二節)以及王的一份(第二十、二十二節)。
2.
本章所提到的十二支派所分的地的位置與歷史上十二支派所分得的地的位置並不相同。有解經家認為以西節本章分地的位置與十二支派始祖的母親妻妾的地位及受寵的程度有關。例如約瑟跟便雅憫的母親拉結受寵,它們支派所分的的土地就距離中央的聖供地比較近。
3.
第九至十二節說:「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第九節) 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中。(地時節)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地十一節) 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著利未人的地界。(第十二節)」值得一提的是,在其他經卷中都沒有提到祭司友單獨的土地,此處經文是唯一提到祭司分得土地的經文。不過這裡祭司的土地同時是獻給耶和華的聖供地,從摩西五經中規定祭司可以享用獻給耶和華的寄物以及耶和華上帝是祭司的分來說,這也是可以想像的。
4.
第十三、十四節說:「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第十三節) 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地十四節)」這兩節提到例為仁友分得土地,乍看之下似乎違反我們對立未人的認識,因為摩西五經提到例未人不分土地,專心是奉耶和華上帝,並且因此經常把約瑟支派分成兩個支派以遞補利未人的空缺構成十二支派。可是如果仔細看摩西五經,還是友經文提到要分土地給立衛人居住。在解讀上,似乎應該認為例為仁友某些土地的居住權,但是沒有所有權也沒有處分權(參見地十四節)。
5.
第三十一至三十四節說:「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有三門,一為流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第三十一節) 東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第三十二節) 南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第三十三節) 西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他利門。(第三十四節)」這裡提到十二個城門依照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來命名。這裡的十二支派包括利未支派,所以瑪拿希根以法蓮支派又再度合併成約瑟支派。此外,有解經家說這裡以以色列十二支派未城門命名可以參見啟示錄第二十一章,不過啟示錄第二十一張紙友提到十二城門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稱命名,而未明白點出這十二個支派的名稱。
以上簡單的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上班、上學、休假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225(二)3:42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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