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心得] 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先知講道與說方言的恩賜」及「有秩序地敬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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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329周六)的研經進度是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先知講道與說方言的恩賜」及「有秩序地敬拜」 )
本章的重要性有二
第一
本章詳細探討了說方言及先知講到(說預言)這兩種屬靈恩賜的意義及運作方式
第二
本章提到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嚴
涉及婦女在教會中的角色
甚至更廣泛地涉及到男女平等的議題
不過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只閱讀了尋到本聖經這一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沒有閱讀其他的中、英文研經工具書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再參考研經工具書
如有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至五節說:「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第一節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 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第二節)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第三節) 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第四節) 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第五節)」這五節有好幾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從第一節可以看出,在這裡保羅認為愛並不屬於屬靈恩賜的一種。第二,依照通說見解,方言有兩種意涵:第一種是只有 神或是天使才能了解的天與或是囹圄,並非人間人類使用的語言;第二種意義則是人類使用的語言(但是可能是指與說話者不同族群且說話者原本部會的語言)。從第二節來看,這裡保羅是使用方言的第一種意義(說方言實是對神說話,人聽不出來意義)。第三,說方言是造就自己,做先知講道的則是造就教會(造就、安慰、勸勉人,第三、四結)。第四,如果將說方言的恩賜跟做先知講道的恩賜做比較,保羅更希望基督徒做先知講道,因為保羅比較重視造就教會(第五節)。當然,可以思考的是,教會是由許多基督徒所組成,所以說方言就算只能造就基督徒自己,如果大家都使用方言造就自己,教會也就間皆得著建造。
2.
第十二至十四節說:「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第十二節) 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第十三節)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地十四節)」第十二節中,保羅再度強調造就教會˙恩賜的重要。而第十三節,保羅勸告有說方言的恩賜的基督徒向神求翻方言的恩賜(第十二章的九種屬靈恩賜之一)。這裡提到說方言與番方言,值得一提的是,有解經家主張,說方言的恩賜加上翻方言的恩賜就相當於先知講道的恩賜。當然,也有不同的見解。
3.
第十八、十九節說:「我感謝 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地十八節) 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地十九節)」從第十八傑來看,保羅是否是自誇呢?有解經家表示,保羅這裡確實是自誇,但是這是因為哥林多教會有些人自誇他們會講方言等屬靈恩賜,所以保羅這裡才誇耀自己講很多方言來抵擋他的對手。而第十九節,保羅再度強調用悟性的話語(先知講道或是翻出來的方言)造就教會的重要性。
4.
第二十二至二十五節:「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第二十二節)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第二十三節) 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第二十四節) 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 神,說:「 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第二十五節)」這幾節,特別是第二十二節,很難解釋的好。我先引用部分解經家的解釋,再以自己的管見以補充。有解經家認為,這裡的「證據」不一定代表正面的意思,也可能暗喻審判的意思。因此,「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的意思是,只有信的人才會說方言,因此不信的人會受到審判。而「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的意思是,先知講道的內容可能是對教會做出規勸與指正,如果教會不改過,就會面臨
神的審判。不過小弟覺得,還有另外一個方式來解讀「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 ,就是如前所述,聖經裡面的方言有兩種意涵,保羅在本章的用法基本上是第一種意涵(聽不懂的囹圄),可是假如適用第二種意涵,就是說話者本來部會的另一種人類的語言,那麼基督徒說出不同(不懂)的語言代表聖靈的同在,可以讓原本不信的人相信聖靈的大能(參見使徒行傳第二章聖靈的降臨)。至於第二十二節後半的「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如果配合第二十四、二十五節,似乎應該是「作先知講道不是(只)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
5.
第三十四、三十五節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第三十四節) 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第三十五節)」這兩節似乎要求婦女在會中都不能說話,可是第十一章第五節說「凡女人禱告或是講到,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兩段經文似乎有所矛盾。尋到本聖經歸納出七種調和的方式,小弟也沒辦法季這麼多,部過一個比較簡單的解釋是,這裡的經文是指在正式的聚會中婦女不能發言,而第十一章第五潔則是在非正式的聚會中襖告或是講道。此外,這兩節對婦女的地位確實有所貶抑,部過詳細討論聖經下婦女的地位遠遠超過本鹽菁心得之範圍,有興趣的格友可以參考女人與侍奉-四種觀點。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周末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329(六)4:5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謹以本文慶祝今天之青年節(20250329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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