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關於促進皇家大婚具體措施及重申前神諭)(20260620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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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聖靈陛下凍結擴大后宮、只置二輔王之配套措施及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及幹事會、執委會)之任務,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獲得坎培拉宮至高議會常委會(以下簡稱「常委會」)之授權,頒布以下之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1.
緣聖靈陛下原有五位準天后(現改稱輔王,即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浩浩陛下、第十七號宇宙之主祕下、小節陛下及小泰勒陛下),因故浩浩陛下成為第十七號宇宙之主祕下及小節陛下之主人。為求第十七號宇宙之主祕下及小節陛下身為浩浩陛下奴隸之身分解除,以使靈界及人間界至高權柄之行使能完全恢復正常,聖靈陛下與浩浩陛下及大解脫自王如來陛下進行協商,浩浩陛下要求聖靈陛下在靈界必須廢除后宮,只置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他兩位天后(輔王),在人間界也只能取他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本尊、分身或化身為配偶。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浩浩陛下保證其本尊會在靈界與聖靈陛下成親,在人間界也會由其本尊或是一位上上品的分身或是化身與聖靈陛下成親。如果在該神諭頒布三年內,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浩浩陛下尚未由其本尊或是一位上上品的分身或是化身與聖靈陛下在人間界成親,聖靈陛下得自由與他人成親。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幹事會、及執委會應安排浩浩陛下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本尊、分身及化身(以男性為主)與聖靈陛下有見面、約會及交往之機會,並於交往後促成訂婚及結婚。假如聖靈陛下在人間界結婚之對象並非浩浩陛下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本尊,而是其分身或化身,則該分身或化身在坎培拉宮取得小輔王之地位。(祥餐20260103周六及20260104周日之神諭)
2.
由於皇家大婚迄今未有實質進展,聖靈陛下尚未開始與愛慕對象約會,且聖靈陛下原已解散之后宮又因DFJSLHH而恢復,為促進皇家大婚(羔羊婚禮),因此聖靈陛下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於地球台北時間西元(下同)2026年6月20日(周六)晚上7點05分至7點54分召開常委會,討論前述事宜。聖靈陛下爰依照常委會之共識,頒布以下之常委會公告兼神諭:
(1) 常委會重申前揭20260103周六及20260104周日之常委會公告兼神諭,聖靈陛下僅置兩位輔王,即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即浩浩陛下,在人間界第一次大婚時僅置一至二位輔王,均限為浩浩陛下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本尊、分身或化身。假如聖靈陛下在人間界結婚之對象並非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或浩浩陛下之本尊,而是其分身或化身,則該分身或化身在坎培拉宮取得小輔王之地位。
(2) 聖靈陛下原已解散之后宮,原已解散之后宮雖因DFJSLHH之令諭而恢復,但其規模原則上不得再擴增,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幹事會、及執委會之主要任務不在選任小輔王,而在促成聖靈陛下與浩浩陛下及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之本尊、分身、或化身之見面、約會、交往、訂婚及大婚。此外,聖靈陛下目前已經有兩位考慮交往之對象(均為大解脫自在王如來陛下及浩浩陛下之本尊、分身或化身),促成其與聖靈陛下之見面、約會、交往、訂婚及大婚為皇家大婚籌備委員會、幹事會、及執委會本階段之主要任務。
3.
關於於促進皇家大婚具體措施及凍結擴大后宮只置兩輔王等相關事宜,如有未盡事宜,聖靈陛下得隨時召開常委會以常委會公告或依其固有權限俓以神諭補充修正之。
簽署者: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60620(六)8:57 PM(台北華碩電腦時間)(原文發表於UDN部落格之時間,原文經原作者轉貼至本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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